4 试验前的准备
4.1 样机
4.1.1 试验样机应依据GB/T 7588.1—2020、GB/T 7588.2—2020、GB/T 10058—2023和GB/T 10060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与安装。
4.1.2 电梯整机试验时应具备的文件资料见GB/T 7588.1—2020附录B。
4.1.3 试验样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参照附录A中表A.1填写。
4.2 试验条件
电梯的试验条件应满足GB/T 10058—2023中4.2的规定。
4.3 试验仪器和量具
4.3.1 试验用的仪器和量具应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的有效期内。
4.3.2 试验用仪器的准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对于质量、力、距离、速度,为±1%;
b) 对于加速度、减速度,为士2%;
c) 对于电压、电流,为±5%;
d) 对于温度,为±5℃;
e) 记录设备能检测到0.01 s变化的信号。
4.3.3 整机试验时,电梯加速度、减速度、振动和噪声的测量仪器应满足GB/T 24474.1—2020中4.2~4.5的规定。
5 整机试验
5.1 安全装置或保护功能
5.1.1 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保护功能
断开主开关,将主开关输出端的电源线分别断开任一相或任两相交换相序,再接通主开关,检查电梯能否正常运行、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
当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不进行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的试验。
5.1.2 限速器-安全钳
5.1.2.1 限速器
试验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人为动作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电梯能否运行;
b) 采用便携式速度测试仪器测量限速器的动作速度,试验时宜将限速器绳脱离限速器并将限速器绳固定在合适位置。
5.1.2.2 轿厢安全钳
短接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使轿厢下行,人为动作限速器,检查此时限速器绳是否提拉安全钳,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是否动作,电梯是否停止运行。
短接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使轿厢以额定速度下行并再次人为动作限速器,或使轿厢以较低的速度下行,检查安全钳是否夹紧导轨使轿厢制停。使电梯驱动主机继续运转,检查悬挂装置是否打滑或松弛;或者悬挂装置不打滑且未松弛,检查是否提升对重。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对于瞬时式安全钳,轿厢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运行。
b) 对于渐进式安全钳:
1) 曳引式电梯,轿厢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或较低的速度运行;
2) 强制式电梯,轿厢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或较低的速度运行。如试验以较低的速度进行,审查制造单位提供的曲线图,该曲线图说明该规格渐进式安全钳和轿厢所附联的悬挂质量一起进行动态试验的型式试验性能。
必要时,可在轿厢空载以较低速度运行的情况下先进行上述试验,试验后检查安全钳所有摩擦部件动作的情况。
5.1.2.3 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
短接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使对重(或平衡重)下行,人为动作限速器,检查此时限速器绳是否提拉安全钳并使其动作,安全钳是否夹紧导轨使对重(或平衡重)制停,使电梯驱动主机继续运转,检查悬挂装置是否打滑或松弛;或者悬挂装置不打滑且未松弛,检查是否提升轿厢。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对于瞬时式安全钳,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运行;
b) 对于渐进式安全钳,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较低的速度运行。
如试验以较低的速度进行,审查制造单位提供的曲线图,该曲线图说明该规格渐进式安全钳和对重所附联的悬挂质量一起进行动态试验的型式试验性能。
5.1.2.4 试验后的检查
试验后,应将各电气安全装置恢复正常,检查确认未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有不利影响的损坏,必要时可更换摩擦部件。
5.1.3 缓冲器
5.1.3.1 对于蓄能型缓冲器,应将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压在缓冲器上。轿厢离开缓冲器后,检查缓冲器是否恢复正常位置。
5.1.3.2 对于耗能型缓冲器,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
a) 人为动作缓冲器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电梯能否运行;
b) 短接该电气安全装置,使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或对重以额定速度撞击缓冲器,或者在使用具有减速验证的减行程缓冲器的情况下,以减行程设计速度撞击缓冲器。轿厢或对重离开缓冲器后,测量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时间。
5.1.3.3 试验后,检查是否出现对电梯正常使用有不利影响的损坏。
5.1.4 极限开关
5.1.4.1 电梯点动向上和向下检修运行。检查极限开关是否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检查极限开关是否通过下列方式起作用:
a) 采用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或
b) 通过符合GB/T 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5.1.4.2 极限开关动作后,检查电梯是否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5.1.5 层门与轿门
5.1.5.1 层门与轿门的关闭
分别断开层门和轿门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电梯能否启动或继续运行(在开锁区域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时除外)。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使层门开启100 mm的间隙,检查开启的层门在外力消失后该层门是否自动关闭和锁紧。
5.1.5.2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检查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的设置位置、型式和标识。检查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的开关或插头插座组合是否为符合GB/T 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进入旁路状态后下列功能要求是否满足:
a) 正常运行(包括动力驱动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控制无效;
b) 能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和轿门门锁触点;
c) 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
d) 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来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e) 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f) 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模式下,轿厢才能运行;
g) 在轿厢上设置有发音装置,在轿底设置有闪烁灯。旁路运行期间,采用声音测量传感器测量轿厢下部1m处的听觉信号声级。
5.1.5.3 轿门的开启
将电梯停在开锁区域,在下列位置测量手动打开轿门和层门的力:
a) 轿厢所在层站,用三角钥匙或通过轿门使层门开锁后;
b)轿厢内。
轿厢运行时,在轿厢内测量使轿门开启所需的力。将电梯停在开锁区域之外,在开门限制装置处施加1000 N的力,测量在开门限制装置处轿门开启的宽度。
将轿厢停在GB/T7588.1—2020中5.6.7.5规定的距离内,打开对应的层门,检查能否不用工具从层站打开轿门。如需借助于工具,检查是否是三角钥匙或永久性设置在现场的工具。
对于符合GB/T7588.1—2020中5.2.5.3.1c)规定的电梯,将电梯停在开锁区域之外,检查从轿厢内能否打开轿门。
5.1.5.4 门触点电路故障时防止电梯正常运行
在电梯正常运行过程中,分别模拟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锁紧装置的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的独立监控信号出现故障,检查电梯在轿厢停靠层站,轿门开启且层门门锁释放后还能否正常运行。
5.1.6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5.1.6.1 空载轿厢以不低于额定速度上行,使速度监测部件动作来触发减速部件动作,同时切断电动机供电,仅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使轿厢减速,测量轿厢减速度。
示例:减速部件为作用于悬挂钢丝绳的钢丝绳制动器。空载轿厢停靠在底层端站,切断曳引电动机供电,人为打开曳引机制动器,此时轿厢将加速上行,用速度测试仪器测量电梯轿厢运行速度,当电梯速度达到额定速度时,人为动作速度监测部件来触发钢丝绳制动器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始终处于打开状态)使轿厢减速,检测轿厢减速情况。
5.1.6.2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检查电梯能否启动或继续运行。
5.1.7 紧急操作
5.1.7.1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如为手动操作机械装置,测量使轿厢移动到附近层站所需的操作力,检查其设置位置、型式和标识。对于可拆卸的手动操作机械装置,检查是否有符合GB/T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该装置连接到驱动主机上时起作用。
如为手动操作电动装置,现场试验能否将轿厢移动到附近层站,测量轿厢移动时的速度。
分别在轿厢空载、半载、满载等装载工况(含轿厢与对重平衡的工况)下,检查按照应急救援程序操作,能否使电梯轿厢慢速移动到开锁区域。检查用于应急救援的工具是否放置在电梯现场。
5.1.7.2 紧急电动运行控制
检查紧急电动运行时电梯驱动主机是否由正常的主电源供电或由备用电源供电(如果有)。检查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是否为符合GB/T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现场试验紧急电动运行是否满足其运行控制条件,测量紧急电动运行时轿厢速度。
5.1.8 停止装置
逐一检查停止装置的设置位置、型式、标识和功能。
5.1.9 检修运行控制
5.1.9.1 检查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设置位置、型式和标识,检查检修运行开关是否为符合GB/T7588.1—
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5.1.9.2 现场试验检修运行是否满足其运行控制条件,测量检修运行时轿厢速度。
5.1.9.3 检修运行开关处于检修位置时,操作开关到正常运行位置,检查电梯是否恢复正常运行。对于底坑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还需检查下列任一条件不满足时电梯是否恢复正常运行。
a) 进出底坑的层门已关闭并锁紧。
b) 底坑内所有的停止装置已复位。
c) 井道外的电气复位装置应:
1) 通过进出底坑层门的紧急开锁装置操作;或
2) 通过仅被授权人员可接近的装置。
5.1.9.4 设置有多个检修运行控制装置时,将所有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切换到“检修”状态,分别操作每一个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以及同时操作所有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的相同按钮,检查电梯能否检修运行。
5.1.10 紧急报警装置和语音播报系统
检查紧急报警装置的设置位置、标识。切断主电源和照明电源,检查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工作。在紧急报警装置处与救援服务组织之间进行持续通话。
分别模拟电梯因停电和故障困人、轿厢位置校正(再平层除外)、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如果有)启动、接收火灾信号退出正常服务,检查语音播报系统是否有效工作。
5.1.11 机电式制动器
5.1.11.1 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制动,测量轿厢的制动减速度。
5.1.11.2 分别使制动器中的每一组机械部件不起作用,操作制动器其余机械部件制动,测量轿厢的制动减速度。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向上运行;
b) 轿厢载有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每次试验前应使制动器制动元件恢复到其正常温度。
另外,还应检查能否从井道外独立地测试每组制动器机械部件。
5.1.11.3 检查是否有对制动器的状态进行监测及其监测方式。对于监测每组制动器制动力的,分别人为将此功能取消和(或)人为触发该功能(例如:调整监测周期,或者进入某一测试程序)的同时模拟制动器处于制动力不足的状态,检查电梯能否投入正常运行。对于监测制动器机械部件动作的,分别人为将此功能取消和(或)人为在制动器动作时模拟制动器机械部件未正确提起或释放,检查电梯能否投入正常运行。
5.1.12 曳引式电梯的其他制动装置(功能)
5.1.12.1 当曳引式电梯使用驱动主机机电式制动器作为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减速部件或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部件时,检查是否还设置有其他制动装置。
当采用电气制动作为其他制动装置时,检查电气制动装置的元器件能否承受电梯在下列条件下运行时主电源被切断所带来的冲击:
a) 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向上运行;
b) 轿厢载有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
5.1.12.2 人为打开驱动主机制动器,使处于平层状态的电梯轿厢空载上行,用速度测试仪器测量电梯
轿厢运行速度。
人为打开驱动主机制动器,使处于平层状态且载有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轿厢下行,用速度测试仪器测
量电梯轿厢在1.2 m的移动距离范围内下行的运行速度。
5.1.12.3 现场模拟其他制动装置的制动功能被取消,检查电梯能否正常运行。
5.1.13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5.1.13.1 启动电梯,检查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是否在设定的时间内动作。在现场可通过以下方法模拟时间限制器的动作:
a) 调整时间限制器起作用的设定值;或
b) 降低电梯运行速度;或
c) 其他方法。
5.1.13.2 检查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后,是否只能通过手动复位使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5.1.13.3 检查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是否影响到电梯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
5.1.14 曳引能力
5.1.14.1 在最低层站平层位置,轿厢装载至125%额定载重量并保持10 min后,观察轿厢是否保持静止。
5.1.14.2 轿厢空载上行,在电梯行程上部以额定速度运行时,切断驱动主机供电,测量电梯停止过程中的减速度;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在电梯行程下部以额定速度运行时,切断驱动主机供电,测量电梯停止过程中的减速度。
5.1.14.3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时,使驱动主机向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转动,观察悬挂装置是否打滑。如
果不打滑,检查是否通过符合GB/T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驱动主机停止。
5.1.15 载荷控制
在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内,再装载10%的额定载重量,观察电梯的报警、启动、再平层和门的状态。
5.1.16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5.1.16.1 验证该装置的制停部件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式触发。
5.1.16.2 轿厢空载上行,在轿厢达到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如检修速度)时,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式触发制停部件使轿厢制停,测量轿厢意外移动的距离。
5.1.16.3 检查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自监测功能(如果有)。
5.1.17 包覆绳(带)的承载体监测装置和使用寿命监测装置
检查电梯是否设置有包覆绳(带)承载体监测装置。模拟包覆绳(带)任一根承载体破断,检查电梯在本次运行结束后能否正常启动。
检查电梯控制系统内是否设置有记录包覆绳(带)使用时间或电梯启动次数的计数装置。设置包覆绳(带)使用时间超过制造单位声明的寿命年限,或设置电梯启动次数超过制造单位声明的电梯启动次数,检查电梯控制系统是否有相应提示。
模拟任一根包覆绳(带)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检查是否有符合GB/T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停止正常运行。
5.1.18 机器在井道内时相关工作区域
5.1.18.1 轿厢内或轿顶上的工作区域
检查轿厢内或轿顶上是否有防止轿厢任何危险移动的机械装置。将该机械装置置于非停放位置,分别检查电梯能否正常运行、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检查能否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给出的有关正确撤离程序的说明,在该机械装置处于工作位置且由于施加在其上的力而不能收回时通过层门、轿厢或安全门其中之一离开井道。当通过轿厢离开井道时,检查是否提供有台阶、梯子和(或)抓手。当检修门设置在轿壁上时,观察是否设置有屏障,检查检修门的开启方向,检查开启和锁闭检修门时是否需要借助于钥匙。将检修门锁闭,断开电气安全装置,分别检查电梯能否正常运行、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
当检修门开启时需要从轿厢内移动轿厢,观察在检修门附近是否具有可使用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检查检修运行控制装置的设置位置。
5.1.18.2 底坑内的工作区域
检查是否设置有能制停轿厢的机械装置,检查其设置是否是永久安装的及其操作方式。将该机械装置置于非停放位置,分别检查其在工作位置和非工作位置时电梯能否正常运行、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检查该机械装置的电气复位装置的设置位置。操作电气复位装置,检查电梯是否恢复正常运行。当该机械装置为安全钳时,轿厢载有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检查安全钳是否被提起。如被提起,检查安全钳被提起时是否制停轿厢;当该机械装置为除安全钳外的其他装置时,使其机械地制停载有额定载重量并以额定速度运行的轿厢,测量轿厢的制动减速度。
轿厢被制停后,测量工作区域的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净垂直距离。
5.1.18.3 平台上的工作区域
检查平台的设置是否是永久安装和可收回的。当平台进入轿厢或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路径时,检查是否有机械装置防止轿厢的任何危险的移动,或者有可移动止停装置限制轿厢的运行范围。对于防止轿厢任何危险移动的机械装置,将该机械装置置于非停放位置,分别检查电梯能否正常运行、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对于限制轿厢运行范围的可移动止停装置,轿厢分别以额定速度向平台上行
和下行,检查轿厢的停止位置。检查平台伸展时,可移动止停装置是否自动动作并设置有缓冲器,检查
可移动止停装置分别处于完全收回位置、完全伸展位置以及这两种位置之间时轿厢能否移动。
检查平台上是否设置有符合GB/T 7588.1—2020中5.4.7.4规定的护栏。在平台最不利位置处施加2000N的静力,且均匀分布在0.20m×0.40 m面积上,检查平台是否有明显的永久变形。
检查是否有符合GB/T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可收回的平台处于完全收回的位置。检查是否有使平台进入或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并确认其操作方式。用测力装置测量手动操作平台所需的力。将平台置于非停放位置,检查进入平台的通道门能否打开。如能打开,检查是否有措施防止人员坠入井道。
检查平台上是否设置有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使可移动止停装置处于伸展位置,分别在轿顶上、底坑内和平台上操作检修运行控制开关,检查电梯能否检修运行。
检查平台上是否有标示允许的最大载荷。
5.1.19 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
检查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的设置位置。如果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未设置在机器柜内,检查是否有盖板防护。检查盖板的开启方向,检查开启和锁闭盖板时是否需要借助于钥匙。
检查紧急和测试操作屏内是否设置有紧急操作装置、对讲系统、能进行动态测试的控制装置、显示装置或直接观察驱动主机的观察窗。检查通过显示装置或观察窗能否识别轿厢运行的方向、轿厢到达开锁区域以及轿厢的速度。对于紧急操作装置,按照5.1.7.1所述的方法进行试验;对于对讲系统,按照5.1.10所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检查紧急和测试操作屏内照明的设置以及灯具控制开关的设置位置,用照度计测量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处的照度。
5.1.20 试验记录
5.1.1~5.1.19的试验结果记入表A.2。
5.2 电梯性能
5.2.1 运行速度和平衡系数
5.2.1.1 正常运行速度
轿厢载有50%的额定载重量,向上和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测量轿厢运行速度。
测量可采用下述方法或其他等效的方法。记录电动机转速并按公式(1)计算轿厢运行速度:
式中:
v₁——轿厢运行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D——驱动主机输出轮节径,单位为毫米(mm);
n ——实测电动机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i₁——驱动主机减速比;
i₂——悬挂比。
与额定速度的偏差值按公式(2)计算:
式中:
△v ——速度偏差;v ——额定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5.2.1.2 平衡系数
宜在轿厢载有30%、40%、45%、50%、60%额定载重量的载荷且上、下运行时测量。当轿厢与对重运行到同一水平位置时,交流电动机仅测量电流,直流电动机测量电流并同时测量电压。绘制电流(或者电压)-载荷曲线,以向上、向下运行曲线的交点来确定平衡系数。
5.2.1.3 试验记录
速度和平衡系数的试验结果记入表A.3。
5.2.2 启动加速度、制动减速度和A95加速度、A95减速度
5.2.2.1 试验工况
试验应在轿厢轻载和载有额定载重量工况下分别进行一次全程上行和全程下行。注:轻载是指轿厢内载有最多2名试验人员。
5.2.2.2 试验方法
试验开始前,应按照GB/T24474.1—2020中6.1的要求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加速度传感器应按照GB/T 24474.1—2020中6.2的要求放置在轿厢地板中心半径为100 mm的圆形范围内,在整个测量过程中传感器与轿厢地板始终保持稳定接触,传感器的敏感方向应与轿厢地板垂直。
试验时轿厢内不应超过2人。如果测量时轿厢内有2人,其站立位置不应导致轿厢明显不平衡。在测量过程中,每个人均应保持静止和安静。为防止因轿底和地板表面的局部变形而影响测量,人员不应将脚放在距传感器150 mm范围内。
5.2.2.3 试验结果的计算
对所记录数据的时域信号进行计算:
a) 启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应按照GB/T24474.1—2020中5.2.1的规定进行计算,分别取电梯启动和制动过程中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信号中最大绝对值;
b) A95加速度和A95减速度应按照GB/T24474.1—2020中5.2.3的规定进行计算。
5.2.2.4 试验记录
试验结果记入表A.4。
5.2.3 平层准确度和平层保持精度
5.2.3.1 平层准确度
轿厢内分别为空载和额定载重量,单层、多层和全程上下各运行一次。在开门宽度的中部测量层门地坎上表面与轿门地坎上表面间的铅垂距离。
5.2.3.2 平层保持精度
轿厢在底层端站平层位置装载至额定载重量并保持10 min后,在开门宽度的中部测量层门地坎上表面与轿门地坎上表面间的铅垂距离。
注:以层门地坎上表面为测量基准。
5.2.3.3 试验记录
试验结果记入表A.5。
5.2.4 开关门时间
5.2.4.1 开门时间
宜在控制柜内测量并记录从开门启动信号发出到收到开门到位信号的时间。
5.2.4.2 关门时间
宜在控制柜内测量并记录从关门启动信号发出到证实层门锁紧装置、轿门锁紧装置(如果有)以及层门、轿门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触点全部接通的时间。
5.2.4.3 试验记录
试验结果记入表A.6。
5.2.5 噪声
5.2.5.1 运行中轿厢内噪声
轿厢风扇、空调、声讯警报、到站钟和广播设备宜关闭。如上述任何一种设备因实际原因不能关闭,则应在结果报告中说明。在轿厢内不应超过2人,每个人均应保持静止和安静。人员不应站在距声音测量传感器300 mm范围内;人员也不应站在声音测量传感器和轿门之间。声音测量传感器放置在轿厢地板中心半径为100 mm的圆形范围上方1.5m±0.1m处,沿着水平方向直接对着轿厢主门。取出发端站的门关闭后至到达端站门开启前,电梯全程上下运行过程中以额定速度运行时的最大值。
5.2.5.2 开关门过程噪声
测试时声音测量传感器分别从轿内和层站开门宽度的中部水平对着轿门和层门,声音测量传感器
在水平方向距门扇0.24m,垂直方向距轿厢地板和层站地面1.5m±0.1m处测量。取开、关门过程的最大值。
5.2.5.3 无机房电梯额定速度运行时层门处噪声
声音测量传感器放置在距离驱动主机安装位置最近的层站。测试时声音测量传感器从层站开门宽度的中部水平对着层门,在水平方向距门扇0.5m,垂直方向距层站地面1.5m±0.1 m处测量。取出发端站的门关闭后至到达端站门开启前,电梯全程上下运行过程中以额定速度运行时的最大值。
5.2.5.4 机房噪声
电梯分别在轿厢空载和载有额定载重量工况下以额定速度运行。取5个测点,即距驱动主机前、后、左、右最外侧水平距离各1.0 m处且垂直距离(H+1)/2的4个点[H为驱动主机的顶面到底面的垂直高度,单位为米(m)]以及驱动主机正上方1.0m处的1个点。受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布置的限制可以减少测点。取所有测点经修正的声级的平均值。
5.2.5.5 噪声值的修正
根据所测声源噪声与背景噪声的声级差值,按照表1对所测声源噪声值进行修正。
5.2.5.6 试验记录
试验结果记入表A.7。
5.2.6 轿厢振动
5.2.6.1 轿厢振动按GB/T24474.1—2020中5.4、6.1、6.2、6.3和6.4规定的方法进行。
5.2.6.2 试验结果记入表A.8。